答: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评价工作机构负责形式审查。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比例不低于5%。评价工作机构应核对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的企业规模、职工人数和研发投入指标。